关于确定首批“海南省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验推广项目样本校”的通知
2009-09-26 19:41课改办[博客]1582 字, 阅读 1288, 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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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教育厅

关于确定首批“海南省普通高中课程改革

实验推广项目样本校”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教育(教科)局,洋浦经济开发区社会发展局,各高中学校:

在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进程中,我省海南中学等20所样本校积极尝试,努力实践,科学实施,对全省高中课改工作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在全国范围内产生了积极影响。

为深化实施我省高中课改,推广近几年来涌现的一批课改项目成果,使我省高中课改实验走向规范,经省课改专家组反复论证和评议,确定下列学校为我省首批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验推广项目样本校:

海南中学        海南国兴中学    海南华侨中学

海口市第一中学  海口市长流中学  三亚市第一中学

海南洋浦中学    琼海市嘉积中学  澄迈中学

请以上样本校按照规定的工作任务和具体要求(见附件),认真履行职责,做好承担项目的推广指导工作,取得新经验,创造新成果,推动我省高中课程改革深入发展。

 

附件:1、首批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验推广项目样本校承担项目一览表

2、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验推广项目工作任务和具体要求

 

 

 

                 二○○九年九月二十四日

 

 

 

 

 

 

首批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验推广项目

样本校承担项目一览表

 

推广项目

承担学校

普通高中新课程教学实施与教师专业发展

海南侨中

洋浦中学

澄迈中学

长流中学

普通高中新课程课程设置与选课排课

海南中学

普通高中新课程资源开发与利用

海口一中

普通高中新课程校本课程开发与实施

海南中学

海口一中

洋浦中学

国兴中学

嘉积中学

普通高中新课程

综合实践活动课程之研究性学习实施

海南侨中

洋浦中学

三亚一中

普通高中新课程

学分认定与管理和综合素质评价

 

海南中学

 

附件2

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验推广项目

工作任务和具体要求

 

一、推广项目样本校下阶段工作任务

1、要在全面实施高中新课程的基础上,对本次推广的项目深入实验,创造新特色。

2、负责带动3-5所高中学校共同开展后续研究实验,用3年时间完成项目推广任务,创造新经验。

3、要采取请进来、走下去等措施,指导结对共研学校做好项目研究。每年安排不少于一次的项目实施情况交流,提交研究实验的阶段成果,3年后由课改办组织专家评估论证,确认推广成果。

二、结对共研项目校的任务

1、全面分享推广项目样本校的成功经验,围绕本校选定

的实验项目深入实施,努力创新。

2、主动与结对学校交流学习,争取具体支持和指导。每年有不少于一次的项目实施情况的展示或参加项目集中交流。

省课改办负责项目推广的管理和指导,并在今后的推广工作中给予推广项目样本校一定的经费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