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海南省教育学会
中小学德育研究分会成立大会上的讲话
陈夫义
(2011年12月22日)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代表:
上午好!
衷心感谢为省教育学会中小学德育研究分会筹备工作付出辛勤劳动的各位同志!衷心感谢各位领导和代表推举我担任海南省教育学会中小学德育研究分会理事长!借此机会,我表态讲三点:
首先,我代表刚才当选的理事会全体负责人对各位代表和理事的信任与支持表示感谢。
省教育学会第三届理事会产生以来,石秀慧会长十分重视学会工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推进学会各项工作。筹备成立海南省教育学会中小学德育研究分会就是在她的直接推动下起步的,也是省教育学会筹备成立的第一个分会。2009年,筹备组就以基础教育处名义发文请各市县(单位)推荐理事人选,但由于在此期间省教育厅进行了机构职能调整,中小学德育工作职能从基础教育处转移到思想政治处,主管处长也进行了调整和挂职,分会的成立只能一延再延。今年初,省教育学会常务理事会决定把推动海南省教育学会中小学德育研究分会成立列入今年的重点工作事项。在这种背景下,省教育学会秘书处在省教育学会会长石秀慧巡视员等学会领导及省教育厅相关处室的指导和支持下,加快了各项筹备工作。本来,由于我院工作和学会工作负荷较重,加上我本人对中小学德育工作研究甚少,我一直希望由相关行政处室的负责人来兼任理事会的主要领导工作,这样可以将中小学德育行政工作与学术研究工作更好地结合起来,但由于相关领导的一再推辞,加上石秀慧会长的直接推荐,把我推到了这一岗位。为报答理事会的信任和支持,我将同理事会的各位领导一道先担负起理事会的领导工作,努力做好分会初创时期的工作。待时机成熟时,我还是希望由更适合的同志来担此重任。
其次,不负众望,大胆探索,带领全体理事尽心尽力做好分会的各项工作。我们将严格遵守宪法、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中小学德育工作的精神,在省教育学会的指导下,在本会章程确定的研究范围内组织开展中小学德育学术研究工作,从事调查、咨询、交流、研究、培训和服务等方面活动,密切结合我省省情推进中小学德育实践,增强研究的针对性、实效性、前瞻性,活跃中小学德育研究学术氛围,努力探索符合我省实际的中小学德育工作体系、工作机制和有效模式。
近两年来,我曾借开会或考察之机先后在重庆、山东、广东、上海等地了解教育社团和中介机构的运作情况,这些地方的实践表明,教育社团和中介机构具有很大的发展空间。政府把管不了、管不好的事让社会自己管,或委托非营利组织提供公共服务,增强社会活力,是全球的共同趋势,也是我国既定的改革方向,被称之为“新公共管理革命”。我们在潍坊看到教育局把很多自身的职能(包括规范办学行为、开展督导评估等)委托市教育惠民服务中心来操作,结果是既规范,也省钱;上海把部分薄弱学校改造、民办学校评估、沪琼对口交流(培训)等职能也委托教育学会承担,既降低了管理成本,又强化了专业权威,得到各方面的一致认可。从这些地方的实践当中,我们可以得到很多启示。我们将研究借鉴国内外民间组织运作的有益经验,不断提高我省学会工作的整体水平。
第三,表达一点希望。我省中小学德育工作基础十分薄弱,面临的问题很多,做好德育工作要充分依靠五支队伍,而结合省情开展中小学德育研究是做好德育工作的基础。各市县推荐并在今天当选的160多位理事是我省推进中小学德育研究的中坚力量,全体理事要加强团结和合作,群策群力,共同奋斗,结合工作开展研究,努力开创我省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新局面。为此,我们希望本会的每一位理事都要切实履行理事的义务,做到在其位,谋其政,不当挂名的理事,不图虚名,要通过自己的研究和实践去团结、影响和带动一批热心中小学德育工作的同志,共同营造、构建学校、社区、家庭共同参与、密切互动的“大德育”体系,人人育德,德育人人,为构建和谐校园、促进学生健康快乐成长做出我们分会的贡献。同时,希望分会秘书处一定要主动、大胆地开展工作,切实抓好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各项决议的落实,在推进中小学德育研究方面充分发挥穿针引线的作用。
虽然章程确定会员有缴纳会费的义务,但我们决定在分会成立初期暂不启动个人会费的收缴,这就需要一些有条件的单位给予大力支持和资助。这次成立大会和首届论坛的费用将由省教育学会和我院共同分担。今后还请大家多多支持和关照分会的工作!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