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教课改〔2009〕5号
海南省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填报海南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项目
成果推广书的通知
各高中课改实验样本校:
在我省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历时五年的实验中,样本校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创造了很多富有特色的改革经验。为了把成熟的实验成果变成工作的常规,进一步深化课改工作,省课改办制订了海南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项目成果推广书(下称“推广书”),并将在样本校全面征集项目成果,经专家评审后对成熟的成果加以推广。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推广书填写单位为海南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样本校。
二、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成果系列编号为:
001新课程社会宣传和传播;
002新课程教学实施和教师专业发展;
003新课程设置与选课排课;
004新课程资源开发与利用;
005校本课程开发与实施;
006新课程考试评价研究;
007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实施;
008高中学生学分管理与综合素质评价。
三、综合样本校可以选填学校最有特色、最具操作性的成果3—4项。单项样本校可以选填1—2项。多者不限。
四、本推广书填写重在实践操作,填表时请注意:
1.主要成果经验,务求简洁概括(控制在800字以内);
2.操作要领需要具体;
3.条件配置需要详细;
4.推广建议,要顾及不同条件的学校;
5.尚需研究的问题,需要让其他学校明了深化实践的研究方向。
五、凡经课改专家评议后确认为推广项目的,相关成果将认定为省级科研课题成果。
六、本推广书于5月8日前寄海南省海口市大同路36号华能大厦17楼海南省教育研究培训院王琴玉收(邮编570102),并发电子邮件到hainankegai@163.com
七、联系人:曹红焱 王琴玉(省课改办) 66502547
2009年4月28日
附:海南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项目成果推广书样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