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规范办学行为促教育科学发展
2010-07-15 00:55易水不寒[博客]4452 字, 阅读 1019, 评论 1
本文收录在600497: 省厅文件

以规范办学行为促教育科学发展

海口市教育局

 

近年来,我市教育系统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规范办学行为的方针、政策,进一步端正办学思想,树立正确办学理念,思想上高度重视,把规范办学行为工作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工作上强化举措,在规范办学的前提下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行动上迅速有力,对违规办学行为保持高压态势,不迟疑、不护短、不手软,着力建立健全规范办学行为的长效机制,取得了明显的工作成效。

一、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近年来,市政府先后出台了《教育规范管理年活动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实施意见》和《海口市民办教育促进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政策,在全市教育系统掀起规范办学行为的热潮。特别是开展创建规范化学校以来,我市以创建规范化学校为契机,成立了规范化学校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主管教育副市长任组长,整合全市相关部门资源推动规范化学校创建工作;我局实行了规范化学校建设领导蹲点包干责任制度,局长、书记以及分管副局长分别到四个区及市直属学校蹲点指导创建工作,先后组织10次局党组专题学习会、8次专题座谈会,进一步增强工作自觉性;全市各中小学校通过教师大会、专题学习、教师沙龙等形式,组织学习文件,提高思想认识。各学校建立了以校长负总责,分管校领导具体抓的组织领导模式,将规范办学行为的各项工作任务分解到岗、责任到人。

(二)明确职责,规范办学。我局进一步明确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规范办学行为工作的职责,实行一把手负责制;与各区教育局和市直属学校签订了规范办学责任书,各级教育部门分工负责、分工督查、分工处理,明确要求所属学校自觉纠正违规办学行为,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近两年来,各级教育局部门组织全市中小学校专项检查8次,不定期抽查10次,检查学校100多所,提出整改建议66条,研究制定了《海口市中小学教师“十不准”》、《海口市小学毕业测试方案》和《海口市中小学教学质量年报制度》等,做到了“有法可依”。近两年来,我市通过财政支持、学校自筹和社会捐助等不同渠道,累计投入规范化学校建设资金近9000万元;共撤并小规模、效益差的初小及教学点42所;完成了教育布局调整工程,增加了近10000个教育学位;投入1.464亿元迁建琼山中学高中部、扩建琼山侨中、琼山一小等学校,有效缓解了府城地区学位紧缺矛盾和班额过大的问题;计划投入近10个亿,按“抗震加固、迁移避险、综合防灾”的要求,对全市246所中小学的校舍进行加固和重建,改造面积约74万平方米,改善学校办学条件。

通过规范办学行为,我市的教育教学质量也得到了明显提升。如2009年,全市小学的总合格率由08年的33.6%提高到今年的41.0%,总优秀率也由2008年的16.3%提高到今年的24.3%;中考满分率、总优秀率、总合格率均比08年提高了10个百分点左右,中考满分考生人数占全省的37%,满分率为15.61%。

(三)大力宣传,强化培训。我市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新闻媒体,宣传规范办学行为的重大意义,引导新闻媒体不报道学校升学率等情况,不宣传所谓的“高考状元”、“中考状元”等,在全社会着力营造有利于规范办学行为的舆论氛围。各中小学校也利用开学典礼、校会、班会和校报、广播、板报、宣传栏等渠道宣传有关规范办学行为的文件精神,并向学生家长和社会作出公开承诺。如海口九小通过网上的留言板、家校信箱等渠道及时与学生、学生家长和社会进行沟通联系,接受学生家长、社会和媒体监督。同时,我局将规范办学行为要求纳入暑期中小学教师培训内容,做到“进培训计划、进培训内容、进培训考核”,引导广大教师认识到规范办学行为是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不是减轻教师的教育教学责任;是在减负的同时提高质量效益,不是降低或不要教育教学质量。

(四)创新模式,促进均衡。我局通过创新教育帮扶模式,大力推进教育均衡发展。一是实施“百强扶百弱”工程,鼓励城区优质学校从“硬件”和“软件”建设上给予农村薄弱学校大力帮扶,促进城乡学校均衡发展。二是整体帮扶秀英区,拉高教育短板。通过规范管理制度、教科研帮扶以及培养骨干教师等方式,明显提升了秀英区的教育质量。如2009年该区的小学毕业的合格率、优秀率等比08年大幅增长,二十七小从全市第八名跃升到第三名,为全市教育的内涵发展和持续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三是实行“强弱捆绑式”教育帮扶,把城区学校与农村学校捆绑在一起,形成教育联合体。如琼山一小捆绑那央小学后,选派最优秀的教师到那央小学任教,学生成绩有了大幅提升(如英语合格率由原来的20%左右跃升到90%),那央村的生源回流现象明显,当地村民对此十分高兴和欢迎。四是试点“整体托管”的帮扶模式。通过优质学校品牌输出,渗透管理等方式向被薄弱学校输出整套管理服务,实现同步、同频、同发展。如市二十五小托管白沙门小学后,极大地扩大了该校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当地群众的认可程度高,不少转出去的学生纷纷要求重新回到学校来,教师队伍人心稳定、工作热情高涨,教育教学水平也有了较大提升。为此,《光明日报》以《海口择校缘何静悄悄》为题报道了我市大力推进教育均衡发展的经验;《海南日报》、《海口晚报》等媒体也多次报道了我市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做法。

(五)加强管理,着眼长效。一是加强招生管理。我局根据学生生源变化情况调整中小学校招生范围,及时引导学生和学生家长就近入学,严格禁止招收义务教育阶段择校生;普通高中严格执行“三限”政策,严格控制班额、班级数,杜绝大班额现象,进一步规范了中小学校的招生秩序。二是加强课程管理。每学期开学前,我局都召开全市中小学校长工作会议,明确要求各区、各学校严格执行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计划,开齐开足全部课程,不得随意调整课程难度和教学进度,并把学校执行课程计划情况作为教育督导的首要工作来抓。三是加强学籍管理。我局安排专人负责学生学籍管理工作,利用电子学籍系统对学生的入学、流动情况进行监控,及时做好控辍保学工作。四是加强收费管理。全面落实义教经费保障政策,采取“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的管理办法,加大对学校收费的监督和检查力度,确保学校都严格按照市物价部门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进行收费。五是加强制度管理。我局要求各学校以制度建设为切入点,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着眼于长效。如海口一中、海口旅游职业学校对原有的管理制度进行归纳整理,逐条审查,出台了《内部管理制度汇编》;海南华侨中学出台了《行为问题学生帮教制度》、《住宿管理条例》等一系列制度,规范了学生管理工作;市二十五小创新研训机制,通过制度保障、经费保障、环境保障、资源保障等促进教师的专业成长等。

(六)认真督查,及时整改。一是实行随机检查。我局强化了对学校规范办学行为工作的督查,通过局领导专项工作调研、教研教学专项调研等形式,及时掌握学校工作情况,督促学校规范办学行为,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反馈,并要求学校限时整改。二是开展专项督查。每学期,我局都组织开学工作检查工作,重点检查学校规范办学行为的贯彻落实情况;下发了《海口市中小学教材和教辅材料征订管理的暂行规定》,做好中小学教材的征订、使用和教辅用书的推荐工作,从源头上严把教材入口关。三是严肃查处惩戒。我局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肃处理了学校的违规事件,对违规的中小学校及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劝勉谈话、通报批评、党纪政纪处分等。如我局先后针对永兴中学的违规收费行为和琼山中学的违规补课行为等,对学校的一把手进行了通报批评,让广大校长引以为戒。

(七)轻负优质,科研立教。一是抓课堂教学。我局把提高课堂教学效益作为规范办学行为、提高教育质量的主阵地,把教师精力集中到课堂,把学生注意力集中到课堂,把学校管理集中到课堂。以学习洋思中学、杜郎口中学有效教学为中心,尝试加强有效课堂的研究,围绕课堂抓教研,围绕课堂抓管理,围绕课堂抓评价。如海口二中围绕“高效课堂”作文章,改变了学生厌学的现象,教学质量迅速提高。二是抓教师管理。我局对教师的教学行为提出了具体的工作要求,探索建立中小学教师、校长交流制度,拟定了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意见、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管理和岗位设置实施意见、中小学教职工聘用制实施细则、录用教师与教学辅助人员实施意见等,努力促进优质师资在城乡之间和校际之间实现均衡分布。如我市把海口九中的汪娟校长轮岗到海口四中,她以德育教育为切入点,以教学生做人做事为突破口,改变了四中的学风和校风,得到了广大家长的一致认可。三是抓教研创新。精心确定教研内容,精心设计教研活动方式,精心组织教师研讨,有效开展教研活动。打造团结、互助、共同成长的学科共同体。如市研训院把教科研工作重心转移到研究学习、研究学生、研究学法上来,有效开展学情研究等,减少了不必要的考试、测试,并改革了考试评价机制,不以升学率对学校排队,积极引导学校破除“分数第一”的思想,更加注重学生的全面发展。

二、存在问题

从总体上看,我市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的任务还十分艰巨,在一些地方不同程度地存在着违规办学的问题,部分学校管理松弛,办学行为无序,如有偿补课现象屡禁不止;教育乱收费现象时有发生;部分学校没有落实减负要求,学生课业负担重;重点班、快慢班的现象仍有存在;部分民办学校存在乱订教辅资料现象等。

三、几点思考

一是教师管理不能简单化,要加大工作力度,创新工作机制,注重工作实效。希望能够在加强教师管理的同时,注重对教师的人文关怀,克服职业倦怠症。

二是控制规模不能简单的只是减少学生,希望政府能够加大投入,完善配套建设,合理教育布局,逐步减少学生数量。

三是教育乱收费的深层次原因有待解决。城区学校和优质学校的运转成本较高,公用经费不足的矛盾比较突出,致使部分学校的乱收费现象时有发生。希望能够从学校的实际需要合理测算,提高部分学校的经费标准。

加强中小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是一项具有十分重要意义的任务,也是需要长期艰巨努力才能完成的任务,为此,我局将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深入实施素质教育的意见》和《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的意见》为契机,进一步坚定信心,真抓实干,持之以恒,精心组织,努力提高我市中小学管理水平、规范我市中小学办学行为,为推进全市乃至全省教育事业的健康、科学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二○一○年七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