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教课改〔2007〕9号
海南省基础教育课程改革
实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组织各高中学校对普通高中
实验工作进行阶段性总结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教育(教科)局,省农垦总局教育局,海南钢铁公司教育处,洋浦经济开发区社会发展局,厅直属中学:
我省作为全国普通高中新课程首批实验区,自2004年秋季进入实验至今已基本完成一轮实验工作。为了及时总结实验过程中的宝贵经验,正视出现的困难和问题,促进下一阶段实验工作更好、更顺利地开展,同时配合做好教育部即将召开的新课程实验工作会议的准备工作。省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组织对各高中学校新课程实验工作进行阶段性总结,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结材料的内容要求
1、普通高中新课程的组织、经费和制度保障措施,教学常规管理制度重建情况和经验;
2、普通高中新课程的依法科学实施(包括课程设置、课时安排、选课、排课等)与管理;
3、普通高中新课程的资源开发(包括师资队伍建设、实验室、校舍及教学配套资源等条件改善)、利用和管理;
4、校本课程开发与管理;
5、普通高中新课程模块修习学分认定实施与管理,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情况;
6、普通高中新课程课堂教学实施与评价中的典型经验和策略;
7、普通高中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实施与管理;
8、针对新课程的校本研修(包括网络教研)策略与效果;
9、普通高中新课程的宣传工作策略及成效分析;
10、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方案、课程标准与实验教材的适应性,与义务教育新课程的衔接情况,进一步完善的意见和建议;
11、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中遇到的主要难题、应对措施及成功经验;
12、其他特色经验和深化改革的设想或建议。
具体内容可以根据学校的实际有所侧重,不必面面俱到。
二、总结的组织
本次总结,可以在明确任务的基础上,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进行。让学校各个层面和部门充分梳理自身的工作,挖掘具有充分实践基础的经验和成果,最后加以总结和归纳。每所学校都要求提交一份总结并填写附表,由市县(单位)教育行政部门收齐后统一上交省课改办,并存入省课改实验档案,开展网上交流。
义务教育阶段的课改阶段总结工作参照高中总结进行,每个市县(单位)向省课改办提交总结材料一份。
三、总结材料的提交方式和时间
总结材料用文本与电子稿同时提交,提交时间为2007年7月30日。
省课改办联系人:郭莉桃,电话66502547,电子邮箱:hainankegai@163.com。
附:海南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情况报告表
二○○七年六月十三日
附:
海南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情况报告表
学校名称: 校长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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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学生数(含07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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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届毕业班学生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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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班级数(含07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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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届毕业班班级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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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教师数(含07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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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届毕业班教师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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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来新增高中学生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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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来新增高中教师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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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来参加课改培训教师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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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未参加过课改培训的教师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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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来课改经费总投入(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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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来教研、培训总投入(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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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来实验室建设总投入(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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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来网络、多媒体计算机建设总投入(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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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来校舍建设总投入(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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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来教学资源开发建设总投入(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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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来接待课改考察团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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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来接待课改考察团总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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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来在本省课改交流及讲课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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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来到外省课改交流及讲课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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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来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课改文章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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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来出版课改专著或编著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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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来出版课改专著或编著列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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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来相关制度建设情况(请列举并提供文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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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来校本课程开发情况(请列举并提供文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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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为各学科选修模块开设情况(请列举选修模块开设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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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 |
已开设的选修模块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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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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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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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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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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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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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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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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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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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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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技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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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技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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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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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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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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