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教育厅文件
琼教基〔2009〕68号
海南省教育厅
关于确定首批“海南省普通高中课程改革
实验推广项目样本校”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教育(教科)局,洋浦经济开发区社会发展局,各高中学校:
在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进程中,我省海南中学等20所样本校积极尝试,努力实践,科学实施,对全省高中课改工作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在全国范围内产生了积极影响。
为深化实施我省高中课改,推广近几年来涌现的一批课改项目成果,使我省高中课改实验走向规范,经省课改专家组反复论证和评议,确定下列学校为我省首批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验推广项目样本校:
海南中学 海南国兴中学 海南华侨中学
海口市第一中学 海口市长流中学 三亚市第一中学
海南洋浦中学 琼海市嘉积中学 澄迈中学
请以上样本校按照规定的工作任务和具体要求(见附件),认真履行职责,做好承担项目的推广指导工作,取得新经验,创造新成果,推动我省高中课程改革深入发展。
附件:1、首批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验推广项目样本校承担项目一览表
2、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验推广项目工作任务和具体要求
二○○九年九月二十四日
主题词:教育 课改 学校 通知
海南省教育厅办公室 2009年9月25日印发
校对:罗基鸣 打印:蔡秋梅 (共印10份)
附件1
首批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验推广项目
样本校承担项目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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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广项目 |
承担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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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高中新课程教学实施与教师专业发展 |
海南侨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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洋浦中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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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迈中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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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流中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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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高中新课程课程设置与选课排课 |
海南中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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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高中新课程资源开发与利用 |
海口一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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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高中新课程校本课程开发与实施 |
海南中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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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一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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洋浦中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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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兴中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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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积中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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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高中新课程 综合实践活动课程之研究性学习实施 |
海南侨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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洋浦中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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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一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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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高中新课程 学分认定与管理和综合素质评价 |
海南中学 |
附件2
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验推广项目
工作任务和具体要求
一、推广项目样本校下阶段工作任务
1、要在全面实施高中新课程的基础上,对本次推广的项目深入实验,创造新特色。
2、负责带动3-5所高中学校共同开展后续研究实验,用3年时间完成项目推广任务,创造新经验。
3、要采取请进来、走下去等措施,指导结对共研学校做好项目研究。每年安排不少于一次的项目实施情况交流,提交研究实验的阶段成果,3年后由课改办组织专家评估论证,确认推广成果。
二、结对共研项目校的任务
1、全面分享推广项目样本校的成功经验,围绕本校选定
的实验项目深入实施,努力创新。
2、主动与结对学校交流学习,争取具体支持和指导。每年有不少于一次的项目实施情况的展示或参加项目集中交流。
省课改办负责项目推广的管理和指导,并在今后的推广工作中给予推广项目样本校一定的经费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