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培计划”——海南省农村骨干教师
培训项目(2010年)招标公告和招标指南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组织2010年“国培计划”——中西部农村骨干教师培训项目申报和发布项目招标指南的通知》(教师厅函〔2010〕10号)要求,省教育厅、财政厅近期将启动实施2010年“国培计划—海南省农村骨干教师培训项目”,现发布项目招标指南并就招投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招标要求
1.项目招标坚持公开透明、客观公正、科学有效的原则,保证招标过程公开、公平、公正。
2.项目招标按照“信息发布、投标、评标、定标”的规范流程进行,采取招标或邀标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3.承担项目的培训机构通过竞标方式产生。符合竞标条件的高等学校、教师培训机构要精心研制培训方案,认真填写项目申报书。
4.项目招标工作由省教育厅师资管理处负责组织实施。欢迎具备条件的高等院校和培训机构申报项目。
二、项目招标内容
根据《“国培计划”——海南省农村骨干教师培训项目(2010年)实施方案》的安排和要求,纳入本次招标范围的培训项目主要包括三个项目类别,内含7个子项目。项目编号和名称如下:
1.“国培计划”——海南省农村小学教师置换脱产研修项目(邀标)
1.1.小学语文学科农村骨干教师置换脱产研修(80人)
1.2小学数学学科农村骨干教师置换脱产研修(80人)
1.3.小学英语学科农村骨干教师置换脱产研修(40人)
2.“国培计划”——海南省农村中小学教师短期集中培训项目
2.1农村初中骨干教师培训
2.1.1初中语文学科骨干教师培训(70人)
2.1.2初中物理学科骨干教师培训(40人)
2.2农村小学骨干教师培训
2.2.1小学语文学科骨干教师培训(40人)
2.2.2小学音乐学科骨干教师培训(30人)
2.2.3小学美术学科骨干教师培训(30人)
3.“国培计划”——海南省农村中小学教师远程培训项目(73373人)
3.1 农村小学教师省级远程培训(46103人)
3.2 农村初中教师省级远程培训(27270人)
三、项目承担机构遴选条件
参加项目申报、投标并承担“国培计划”集中面授培训项目的机构,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承担国家级教师培训或三年以上省级中小学教师培训项目经验、培训效果好、社会信誉度高的部属或省属高等师范院校、综合性大学、省级教师培训机构。其中,承担“农村骨干教师置换脱产研修项目”、“农村中小学教师短期集中培训项目”的应包括本省以外教育发达地区的高等师范院校或省级高水平教师培训机构。
2.根据项目要求组建由熟悉中小学教学实践的高水平专家和一线优秀教师组成的专家团队。其中,海南省域外专家原则上不少于三分之一,中小学教育教学第一线的优秀骨干教师不低于40%。专家必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学科首席专家要具有较深的学术造诣,在省内外具有一定的影响力。
3.培训方案针对性强,科学可行,内容新颖,模式和方法有所创新。
4.申报单位主要负责人主管培训工作,充分调动整合校内外各方优质资源,提供实施项目所需的良好教学和后勤保障条件。
5.与中小学密切联系,有符合培训项目要求的实践观摩基地,能够满足受训教师实践锻炼的需求。
6.设有专门的远程服务网络平台,集中研修后能够通过网络交流、课题研究、在线答疑等方式对受训学员进行跟踪指导。
7.承担培训项目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承担远程教师培训项目的机构,主要从全国教师教育网络联盟成员单位或国家推荐认可的远程专业教育机构中遴选。
四、项目招标程序和时间
1.7月30日,海南省教育厅发布招标公告,公布培训项目信息。
2.7月30日至8月3日,符合遴选条件的培训机构研制培训方案,填写项目申报书。各申报单位最多申报两个子项目,每个子项目中的申报学科不超过3个,并请将申报书等投标材料(一式三份)及电子版于8月3日(星期一)前报送至项目执行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海南省教育厅师资管理处。
3.8月4日,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对申报单位资格条件和申报材料进行答辩评审.
4.8月5日,根据专家评审结果,确定项目任务的承担机构,报教育部、财政部备案。
5.根据教育部、财政部的评审意见,公布承担培训项目的机构名单。
师资管理处联系人:卢焕雄,王岩
电 话:0898—65309729,65236870
传 真:0898_652368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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