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教育厅
关于实施教育部、财政部“国培计划”
—海南省农村中小学教师置换脱产研修
项目(2010)的通知
海口市、文昌市、琼海市、定安县、澄迈县、屯昌县教育(教科)局,海南师范大学,琼台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中小学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的通知》(教师〔2010〕4号)和《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琼府〔2010〕26号)精神,进一步加强我省农村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促进我省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现就实施教育部、财政部“国培计划”—海南省农村中小学教师置换脱产研修项目(2010)(以下简称“项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目标
项目通过我省师范院校、城区优质中小学与农村中小学联合,采取教师集中研修、跟班学习和师范生顶岗实习相结合的方式,有计划地组织优秀师范生到农村中小学顶岗实习,置换出农村骨干教师到培训院校和城区优质中小学进行为期约2个月的脱产研修,以提高教师专业能力和教育教学水平,为农村地区培养一批在深入推进课程改革、实施素质教育中发挥辐射作用的带头人,推动我省的教师教育改革发展。
二、项目内容
(一)小学教师置换脱产研修
1、按2名大专师范毕业生顶替1名农村小学教师的比例,从琼台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选派400名优秀师范生(其中中文专业160人、数学专业160人、英语专业80人)到项目市县乡镇中心小学顶岗实习。同时,从项目市县乡镇中心小学置换出200名在职骨干教师(其中小学语文80名、数学80名、英语40名)参加脱产研修培训(具体名额分配表见附件1)。
2、培训任务承担机构为西南大学基础教育研究中心,培训地点设在琼台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3、培训内容主要为提高教师所任教学科的教学理论水平、教学基本功和教学基本技能,强化课堂教学实践,通过课堂授课、跟班听课、观摩示范、教材分析、专家点评、小组交流、研讨等多种形式提高受训教师的教学水平。
4、培训时间为2010年10月20日至2010年12月25日。
5、项目管理负责机构为琼台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二)中学教师置换脱产研修
1、按1名本科师范毕业生顶替1名农村初中教师的比例,从海南师范大学选派120名优秀毕业生到项目市县乡镇中学顶岗实习。同时,从项目市县乡镇中学置换相应学科的120名乡镇中学教师(其中语文14人,数学14人,英语15人,物理18人、化学19人、生物12人、政治12人、地理9人、历史7人)到海南师范大学脱产研修培训(具体名额分配表见附件1)。
2、根据培训对象的实际和培训目标要求,培训内容分三个板块:公共课程(师德、计算机等)、专业课程(学科知识、学科教学知识等)、教学反思和教育科研;培训方式采用“诊断式—导师制—个性化—重实践”的模式进行。
3、培训时间为2010年10月17日至2010年12月18日。
4、项目管理负责机构为海南师范大学。
三、组织管理
(一)顶岗实习工作
1、项目师范院校要制订顶岗实习实施方案,认真做好顶岗实习生的选拔及管理工作。顶岗实习生从项目师范院校品学兼优的师范类学生(以毕业年级为主)中选拔,经校内强化培训后,以实习小组形式安排到相关实习学校顶岗实习。项目师范院校须选派富有实践教学经验的教师蹲点指导,加强顶岗实习的教学业务指导和日常管理,对工作突出的顶岗实习生进行表彰奖励。
2、项目市县教育行政部门与学校要为顶岗实习的师范生提供必要的工作、学习、生活条件和安全保障,组建“顶岗实习指导教师团队”,与蹲点教师一起加强对顶岗实习生的教学业务指导,及时了解教学情况。
(二)脱产研修工作
1、项目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应根据选派名额,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项目学校与受训教师,并将《海南省2010年农村中小学教师置换脱产研修教学基本情况统计表》(见附件2)于2010年9月30日前报送相应的项目师范院校。
琼台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联系人:刘芳,联系电话:65891023。电子邮箱:liufang66@126.com;
通讯及报到地址:海口市琼山区府城镇中山路琼台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府城校区,邮编:571100。
海南师范大学联系人:陈林川,联系电话:65888772。电子邮箱:sj@hainnu.edu.cn;
通讯地址:海口市龙昆南路99号海南师范大学南校区,邮编:571158。
2、受训教师选派条件:具有一定师德修养和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年龄一般男45岁以下、女40岁以下的项目学校在职教师,优先推荐校级以上(含校级)骨干教师。
3、受训教师选派办法:各市县可以采取教师个人申请、学校推荐、结合个人年度教育教学工作考核或学科基础知识考试等多种形式进行选派,具体选派方法由市县结合实际情况确定。
4、项目培训承担机构应结合受训教师的需求,精心选定培训内容和教材,认真制定专项培训方案和教学计划,实施培训工作。培训应注意提高教师所任教学科的教学理论水平、教学基本功和基本技能,强化课堂教学实践,通过课堂授课、跟班听课、观摩示范、教材分析、专家点评、小组交流、研讨等多种形式提高受训教师的教学水平。
5、培训考核合格者,颁发《海南省中小学教师脱产研修合格证书》,其当年教师继续教育学分记为10学分。
(三)经费保障
1、培训经费从教育部、财政部“国培计划”—海南省农村中小学教师置换脱产研修项目(2010)中列支。
2、顶岗实习所需经费从省财政配套的专项经费予以解决。
四、有关要求
(一)为方便顶岗实习生的管理和安全,选派受训教师应尽可能相对集中。每一所置换脱产研修项目乡镇学校至少应有3名以上不同学科的教师同时参加培训学习,并相应接待顶岗实习生。
(二)在顶岗期间,各项目市县教育(教科)局、项目学校要妥善安排好受训教师的原有教学任务,应保证顶岗实习生只担任其所学专业(科目)的教学工作,理论性科目应尽可能不安排跨年级教学任务,以确保顶岗实习生的教育实习质量及项目学校的教学质量。
(三)“国培计划-海南省农村中学教师置换脱产研修培训”是教育部国培计划的重要项目。教育部、财政部将在项目结束后实施绩效考核。项目师范院校、项目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各有关学校必须要高度重视本项目的实施工作,明确职责,切实加强对本项目的组织和日常管理。各项目市县教育(教科)局要主动与项目师范院校沟通,做好受训教师的选派和顶岗实习生的管理,切实帮助受训教师和顶岗实习生解决培训、顶岗实习的困难和问题。各实施单位要加强纪律约束,共同做好顶岗实习期间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顶岗实习和教师培训任务圆满完成。
附件:1、海南省2010年农村中小学教师置换脱产研修名额分配表
2、海南省2010年农村中小学教师置换脱产研修教学基本情况统计表
3、海南省2010年农村中小学教师脱产研修报名登记表
4、海南省2010年农村小学教师置换脱产研修工作日程安排表
5、海南省2010年农村中学教师置换脱产研修工作日程安排表
二○一○年九月十六日
附件1-3(略)
附件4
海南省2010年农村小学教师置换脱产研修
工作日程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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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时 间 |
工作内容 |
责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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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9月20日-10月15日 |
完成对顶岗支教实习生为期两周的岗前强化培训 |
琼台师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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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10月14日 |
举行顶岗实习启动仪式 |
琼台师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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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10月15日 |
实习生到相关学校顶岗支教 |
琼台师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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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10月15日-10月19日 |
顶岗实习生与受训教师交接工作 |
项目市县教育局、项目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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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10月20日-12月25日 |
受训教师到琼台师专接受培训,琼台师专组织专家对支教实习生进行巡回指导 |
琼台师专、项目市县教育局、项目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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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12月26日 |
受训教师返校 |
琼台师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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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12月26日-29日 |
受训教师与顶岗实习生交接工作 |
琼台师专、项目市县教育局、项目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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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12月30日 |
实习学生返校 |
琼台师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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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2012年1月 |
评价、总结和表彰 |
琼台师专、西南大学基础教育研究中心 |
附件5
海南省2010年农村中学教师置换脱产研修
工作日程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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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时 间 |
工作内容 |
责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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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10年9月30日前 |
完成对全体师范生不少于两周的岗前强化培训,并对驻点指导教师进行一定的课堂教学指导培训。 |
海南师范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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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2010年10月11日 |
举行海南省农村中学教师置换脱产研修培训工作实习启动仪式,欢送支教实习生到顶岗学校报到。 |
海南师范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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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2010年10月12日— 10月16日 |
支教实习生在支教学校听课、备课,并与受训教师进行顶岗实习前的交接工作。 |
项目市县教育局、项目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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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2010年10月17日 |
受训教师赴海南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报到。 |
海南师范大学、项目市县教育局、项目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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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2010年10月18日—12月17日 |
支教实习生在支教学校顶岗实习,受训教师在海南师范大学接受培训,海南师范大学组织专家对支教实习生进行巡回指导。 |
海南师范大学 项目市县教育局、项目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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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2010年12月18日 |
受训教师结束学习返回本校,与支教实习生进行顶岗实习结束的交接工作。 |
海南师范大学 项目市县教育局、项目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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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2010年12月20日 |
支教实习生返校。 |
海南师范大学、项目市县教育局、项目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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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2010年12月底 |
评价、总结和汇报。 |
海南师范大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