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教育部、财政部“国培计划”——海南省农村小学教师短期集中培训项目(2010)的通知
2011-01-27 12:58HERSP[博客]2162 字, 阅读 563, 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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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教育厅

关于实施教育部、财政部“国培计划”

——海南省农村小学教师短期集中

培训项目(2010)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教育(教科)局,洋浦经济开发区社会发展局,海南省教育研究培训院: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中小学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的通知》(教育部、财政部教师〔2010〕4号),根据我省实施教育部、财政部“国培计划”的统一部署,现就实施教育部、财政部“国培计划”— 海南省农村小学教师短期集中培训项目(2010)(以下简称“项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目标

通过与拥有优势培训资源和丰富培训经验的省外师范大学合作,选派我省小学部分学科的农村骨干教师到省外进行短期集中培训,提高我省农村骨干教师的综合素质,拓宽教育视野、更新教育观念,促进农村骨干教师队伍的建设与发展。

二、项目内容

(一)教育部、财政部“国培计划”——海南省小学语文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提高培训项目(2010)

1、本项目由海南省教育研究培训院具体组织管理,委托南京晓庄学院培训我省小学语文省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共40人(推荐名额分配见附件1)。

2、培训时间为2010年10月11日至31日,报到时间为2010年10月10日下午15:00—17:30,报到地点:海南省教育研究培训院培训部(海口市流芳路16号);培训地点:南京晓庄学院。

(二)教育部、财政部“国培计划”——海南省小学音乐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提高培训项目(2010)

1、本项目由海南省教育研究培训院具体组织管理,委托南京晓庄学院培训我省小学音乐省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共30人(推荐名额分配见附件1)。

2、培训时间为2010年10月11日至31日,报到时间为2010年10月10日下午15:00—17:30,报到地点:海南省教育研究培训院培训部(海口市流芳路16号);培训地点:南京晓庄学院。

(三)教育部、财政部“国培计划”——海南省小学美术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提高培训项目(2010)

1、本项目由海南省教育研究培训院具体组织管理,委托南京晓庄学院培训我省小学美术省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共30人(推荐名额分配见附件1)。

2、培训时间为2010年10月11日至31日,报到时间为2010年10月10日下午15:00—17:30,报到地点:海南省教育研究培训院培训部(海口市流芳路16号);培训地点:南京晓庄学院。

三、选派条件

(一)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为中小学一级以上(含一级),被评为2008—2012年度的市县级以上(含市县级)骨干教师;

(二)年龄50岁以下,身心健康;

(三)优先推荐省级学科带头人与农村骨干教师参加。

四、政策保障

(一)学员的培训费、食宿费等从省级“国培计划”专项列支;往返交通费由省财政专项经费补助单程机票费用,其余从所在市县教师培训经费或所在学校的公用经费中支出。

(二)培训考核合格者,颁发《海南省中小学教师脱产培训合格证书》,按国家级培训项目“每天记2学分、单个培训项目最高不超过10学分”记教师继续教育学分。

五、有关要求

(一)“国培计划—海南省农村中小学教师短期集中培训项目”是我省“国培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为确保受训教师的整体素质,本次名额推荐采取市县超名额分配、省培训机构依据教师条件遴选精选的原则,最终确定名额由省培训机构另行通知。

(二)各市县、学校要确保于2010年9月30日前将《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与《推荐汇总表》(见附件3)报送到省教育研究培训培训院(可先报电子版本再寄发纸质文本)。

海南省教育研究培训培训院联系人:林跃,联系电话:65852197,电子邮箱:hnlinyue@126.com,通讯地址:海口市流芳路16号,邮政编码:571100。

(三)各市县、相关学校要做好已确定参训教师的工作交接;培训完成后要在当地各项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中充分发挥其引领示范作用,促进骨干教师队伍的健康发展。

 

附件:1、“国培计划”——海南省农村小学教师短期集中培训项目(2010)推荐名额分配表

2、“国培计划”——海南省农村小学教师短期集中培训项目(2010)报名登记表

3、“国培计划”——海南省农村小学教师短期集中培训项目(2010)推荐汇总表

 

 

 

二○一○年九月二十七日

 

 

附件(略)